咨询热线:131-5398-0005

填写信息 律师马上回复

您的位置:网站首页 > 专长领域 > 医疗交通 > 正文

医院误诊应承担民事法律责任吗

来源:山东临沂律师服务网作者:赵玉峰律师时间:2020-05-15
分享到:

  医生是一份神圣的职业,在进行治疗的时候,我们知道医生需要尽职尽责,但是也有出现误诊的情况,这可能会导致出现一定的医疗事故。那么纠纷就随之产生,这时候医院误诊是否应承担民事法律责任呢?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这一方面的内容,下面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,希望对您有所帮助。

  一、医院误诊是否应承担民事法律责任

  不是的,临床误诊的性质不同,涉及到法律责任也不同,从过错原则上看,无过错的误诊不承担法律责任。

  判断医疗机构是否存在过错,关键就是审查医患双方就医院履行义务"当"与"不当"。如果医院履行义务"不当",即有过错,就应承担民事法律责任。医疗机构有过错的误诊导致误治,增加和延长了病人的痛若和经济负担,造成了患者暂时性机体结构破坏或延误医疗时机造成功能障碍、残疾、死亡的,应当承担民事责任。由于疾病的共性、药性作用的复杂性,一些虽有过错的误诊没有导致误治,患者没有损害后果,就不应当承担民事责任。

  因此,我们需要从实际的情况来进行分析,这也是医疗纠纷中经常出现的情况。对于不同的情况下就会有不一样的结果,大家要清楚其中的过错原则进行了解,才能更好的处理医疗纠纷事件。

  二、医疗事故的责任主要有哪些部分

  《医疗事故处理条例》第四条 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,医疗事故分为四级:

  一级医疗事故:造成患者死亡、重度残疾的;

  二级医疗事故:造成患者中度残疾、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;

  三级医疗事故:造成患者轻度残疾、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;

  四级医疗事故: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。

  具体分级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。

  三、医疗事故责任主要包括哪些情形

  1、擅离职守或对急、危重病人借故推诿拖延,贻误诊治和抢救时机;

  2、诊治中遇到明知复杂疑难问题,不请示或不执行上级医师指导,擅自处理;或在抢救危重病人时,上级医师接到下级医师报告后不及时处理;

  3、手术治疗中开错部位、摘错器官、遗留异物在病员体内的;麻醉方式、部位、药品剂量错误,麻醉过程中不认真观察病情变化;

  4、因不遵守操作规程、不查对而造成错发、错配、错用药物,或违反药物配伍禁忌,或不按规定做药物过敏试验;

  5、护理中不按规定交接班,不遵守医嘱,不严格执行查对等制度,违反操作规程;

  6、不认真执行隔离消毒制度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,供应的器械、敷料、药品不符合消毒要求;

  7、检验病理放射等技术诊查中,丢失或弄错标本,拍错部位,配错血;漏报、错报、迟报结果及违反规章制度与操作规程延误治疗;

  8、不按医疗原则,滥用毒麻限剧药品,不见病人乱开药、开错药。